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与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办公厅结合印发《关于执行海船开航“一件事”的通知》(简称《通知》),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对海船开航涉及的12项政务服务事项尝试集成解决,共同推动海船开航一表申请、一套资料、一次办结,切实为航运企业降本减负。
依照部署,海船开航“一件事”涵盖船舶名称预留、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证书核发、船舶光船租赁登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船舶油污侵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核发等12个事项,涉及海事治理机构、人社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多方协同。鼎新后,申请表单实现“多表合一”,处事申请“一次提交”,航运企业可凭据自身需要矫捷选择单项或多项业务集成解决,也可持续沿用传统解决模式。但存在海事监管领域通常及以上失信行为的船舶和企业,不合用容缺受理、奉告承诺等便捷行动。
在流程优化方面,《通知》要求奉行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油污侵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等海船开航“一件事”事项解决“奉告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船舶所有人书面承诺后,可暂免提交部门资料,海事治理机构予以容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船舶所有人凭此即可解决投保手续,保险机构对已承诺且缴费的船舶先行签发保险证明,有效缩短了业务解决期待功夫。
《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海事通”App职能开发,接入船舶保险单、保险证明等数据信息,实现证书申请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推动船舶国籍证书电子证照共享利用,激励保险机构奉行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电子化,电子凭证与纸质资料拥有一致效力,真正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通知》提出,要推动“海事信誉+航运保险”深度融合,将海事监管领域信誉评价了局作为保险机构风险定价和确定责任限额的沉要成分,提供差距化增值服务。保险服务也将从“过后赔偿”向“事前预防、事中减损”延长,激励保险机构开发专业化、定造化保险产品,在理赔中发现的船舶安全隐患等信息实时传递海事治理机构,健全风险信息共享机造,共同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水平。